尊敬的紫金广场业主: 您好!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和信任。 您在我公司“紫金广场”项目购买的商铺、办公、公寓式酒店、车位,按照双方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约定:于2020年9月30日前交付。 因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”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如下影响: 1、项目复工时间较原计划推迟近1个月;且在复工后,因疫情管控,大部分工人无法如期返岗,导致工期严重滞后。 2、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及设备因供货单位延期生产,导致工程无法按计划正常推进。 尽管我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积极应对,但形势仍然很严峻,无法确保该项目能在合同约定时间